商標許可備案
授權他人使用商標,須向商標局提出備案申請。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,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向商標局備案并報送備案材料。備案材料應當說明注冊商標許可人、被許可人、許可期限、許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范圍等事項。再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通過被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其注冊商標。
官方流程
所需材料
1、《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表》、《變更許可人/被許可人名稱備案表》、《商標使用許可提前終止備案表》、《撤回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表》
2、《主體資格證明》(許可人和被許可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個體戶身份證)
3、再許可的,還需報送注冊人同意注冊商標使用再許可授權書;
4、《代理委托書》